鴉打醫生博客

广州亮菌甲素案一审判决

六月 26th, 2008 · No Comments

公立医院还不壮士断腕,把药品销售还给社会?

齐二药受害人索赔案宣判:11名原告获赔300多万[1]

今天上午,天河区法院一共宣读了11份判决书。判决的观点和依据主要有四个:一、本系列案属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。法院认为,“齐二药”是涉案药品的制造者,金衡源公司、医保公司,中山三院属于涉案药品的销售者。二、本案使用产品质量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则。虽然金衡源公司、医保公司,中山三院在经销药品过程中无过错,但仍都构成了产品侵权责任。三、四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“齐二药”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,金衡源公司、医保公司,中山三院在承担责任后,可对“齐二药”进行追偿。四、对专家组鉴定高度相关或密切相关,死于二甘醇中毒导致急性肾衰竭的患者,被告承担原告100%的损失。对“ 虽然关联度不大,但被注射了有害健康的涉案药品”,承担60%责任。

广州:“齐二药”民事索赔案11名原告共获判赔350万余元[2]

法院判令齐二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即向各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、医疗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0万余元,其余3被告承担连带责任。也就是说,原告可自行选择向任意一名有能力的被告要求赔偿,并申请法院执行,医院和销售商可在赔偿原告损失后,继续向齐二药公司追偿。

 

参考:

  1. http://www.chinanews.com.cn/jk/kong/news/2008/06-26/1294018.shtml
  2. http://society.people.com.cn/GB/42733/74325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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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代表

五月 12th, 2008 · No Comments

当医院很诚恳地邀请市民协同合作,驱逐疾病,拥抱健康,它们同时还很正派地杯葛医药代表,挂上猩红横幅,大字书上:「严禁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」。

我好奇,医生同仁们已经变成了超人。他们以往不需要护理协助,不需要专业管理意见,他们现在还不需要医药代表。我以为,内地医院和药企已经一刀两断,专业医生在处方挥笔药物拉丁学名,市民就可以在社区要点取药。我猜想,医学继续教育已经取得成效,医生把药品的代谢过程和毒理作用,紧紧捏在五指山中。

好多年了,医药代表已经不找我了。我差点认同医药贿赂被打的无处藏身,却突然记起自己已经没有手握大权。多谢这位飞机上的乘客提醒,医药代表仍然在我们身边:

前几天坐飞机,旁边坐着两个医药代表,男的,一人手拿一本《销售与市场》,开始互相交流生意经。在半梦半醒之间,下列字眼不断地灌进我的耳鼓:三甲,客户,面包车,送货,招标,搞定,销售额30万,提成6000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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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 药品, 营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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